工作职责

协助局领导对政务、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、督促检查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、综合性材料的起草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档案、信访、保密、保卫、机关财务、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资、人事档案等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、宣传、综合治理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承担局行政复议工作;组织、指导、协调人事信息工作。

业务指南

1、文件收发:收到急件当天送达领导或有关股室处理;各股室交投信件当天发出。

2、文件打印:视急缓程度,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,按安排时限,准确及时打印。

3、文件材料起草:在接受任务后,一般在1-4个工作日内完成;急件材料,按领导要求时间完成;起草年度工作意见、年终工作总结,在资料收集齐全后,一般在5-7个工作日完成;起草汇报材料,在资料收集齐全后,根据工作量大小,一般在2-4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4、印鉴使用:对送交的审批事项,经局领导或业务股室审核同意后,随到随办。

5、财务工作:严格按照制度及财经纪律管理,经费报销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后,随到随办。

6、购置办公用品(更换办公设备):各股室(中心)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(更换办公设备)的,应事先与办公室联系,经局领导同意后,由办公室统一采购(更换),5天内办结。

7、车辆使用:各股室(中心)因工作需要用车,应提前一天与办公室联系,办公室要以工作为重,按照先急后缓原则,妥善安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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